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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调整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7年3月22日 实施日期:2007年3月22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原因:相关任务已完成;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相关职能现已转交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调整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3]373号 2003年12月24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为加强对麻醉药品经营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的供应,更好地满足医疗需求,依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查意见,我局现对部分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调整并通知如下:
  
  一、 增的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
  佳木斯华健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
  大庆澳利达新药特药有限公司 
  鹤岗市天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医药集团荆州医药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医药总公司 
  东莞市广济医药器械有限公司 
  茂名市安元医药有限公司 
  广东韶关中茜药业有限公司 
  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遵义百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新特药民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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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取消的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医药公司 
  茂名市圣方医药有限公司 
  三、更名的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 
  原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名称  更名后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名称
  中国医药北京采购供应站    国药集团医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白城市新药特药采购供应站   白城市合力新特药有限公司
  安徽阜阳医药采购供应站    安徽阜阳医药采供站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铜陵市医药总公司    安徽丰源铜陵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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