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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的通知

  二、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力度,务求取得更大实效
  加强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各级人民法院的政工部门一定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从事表彰宣传工作的同志,要进一步增强荣誉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扑下身子,深入到基层去,深入到审判一线去,进行实地考察,主动发现典型,主动挖掘典型。法院系统有许多先进典型,有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关键在于我们能不能及时发现、能不能及时挖掘。肖扬院长曾深刻地指出:“我们不能等到他们生病了,逝世了才想到他们,否则就是我们的失职。”发现典型,就要贴近民情,了解民意,发现、挖掘深受人民群众好评、拥护、爱戴的同志。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培养,为先进典型的成长和进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要循序渐进,不要一下子拔高,致使其包袱过重,影响工作和生活;尤其是对那些超负荷工作、抱病工作的先进典型,要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将组织的关心落到实处,千万不能让先进典型有任何后顾之忧。
  加强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要讲求实效,不能走过场,更不能搞形式主义。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紧密结合先进典型的思想和生活实际,善于用事实说话,把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做活做深,以达到深入人心。要全面、准确、鲜明、生动地反映先进典型的特征、风貌和精神,扬长而不避短,不人为拔高,不说假话、大话、空话,让大家感到先进典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增强先进典型的可信力、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要通过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宣传向全社会充分说明,人民法官是一支公正司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的队伍,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
  加强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必须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思想,上下级法院之间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周密协调、形成合力。既要搞好全国性的典型表彰宣传,也要搞好各地区的典型表彰宣传;既要搞好统一集中的表彰宣传,也要搞好经常性的表彰宣传。上级法院要关心和指导下级法院的表彰宣传工作,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的表彰宣传工作要大力协助和配合。只有全国法院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力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开创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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