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判成绩巨大。经过十八年的努力奋斗,我国的专利司法保护从无到有,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工作基础日益扎实,依法及时公正地审理了大量专利纠纷案件,卓有成效地保护了专利权。从1985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专利纠纷案件14,969件,审结13,827件,其中侵权纠纷约占80%以上。2002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占全部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33.55%。自2001年以来,人民法院还受理了一批申请诉前采取责令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和诉前证据保全的案件。另外,北京市高级法院和第一中级法院的知识产权专门审判庭还审理了大量专利行政复审和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从1993年至今年10月,共受理一审案件452件。不少专利案件的审理引起了国际和国内的广泛关注。在不断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自1985年起先后制定和公布了多个专利民事司法解释,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重要的专利审判制度和法律适用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指定了47个中级法院作为专利纠纷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对专利纠纷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特别是专利案件的技术性特点,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法院、各省会市以及许多较大城市中级法院都建立了知识产权专门审判庭;没有成立专门审判庭的,也基本上做到了由专门的合议庭负责审理专利案件。各级法院普遍注重专利审判人才的培养,初步形成了一支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准确适用法律、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
专利法官队伍。
专利审判任务越来越重。自人民法院开展专利审判工作以来,专利案件特别是专利侵权案件的数量持续增长。从1998年至2002年,全国法院受理的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平均每年递增15.68%,高于全部知识产权案件平均增幅近五个百分点,与近年一般民事案件数量相对稳定、略有升降的局面形成了鲜明对比;在数量上,与专利行政执法机关处理的专利案件相比,自1990年以来也一直居于高位。随着国外企业在多个领域的核心技术在我国获得专利授权,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对外贸易不断扩大,国外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关注的重点必将转移到对权利的保护上来,涉外专利纠纷很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比较集中地出现。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专门审判庭受理的专利行政案件自2001年新修订的
专利法施行以来也成倍增长,从2000年至2002年平均年递增162%。可以预见,专利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的势头短期内将不会改变,专利审判任务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将面临巨大的案件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