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在全国法院专利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
(2003年10月29日)
各位代表:
这次全国法院专利审判工作座谈会,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马上就要结束了。现在,我对会议作一个总结。
本次会议是在全国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由于最高法院和地方各有关法院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准备,特别是与会代表努力,会议开的很成功,达到了研讨业务、交流经验、提供一个高水平司法解释修改稿供最高法院决策,法官们共同提高专业执法水平的目的。
最高法院曹建明副院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代表们普遍认为,讲话及时、紧密的结合了当前的国内形势,站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高度,就专利审判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如何践行“司法为民”的思想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专利审判工作的四个司法原则,曹副院长的讲话为今后进一步搞好专利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讨论中有的同志对这几个原则发表了很好的评论,特别是适度保护和利益平衡原则。曹副院长已经讲得很清楚了。适度与平衡都是要依法适度与平衡,平衡点和要掌握的度就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能做任何背离法律、违反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刚结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强调了执法部门的法律实施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会上代表还就解决审判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如中止诉讼和队伍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总之,曹副院长讲话不但对当前和今后全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对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具有重要意义,是本次会议的主旨,要求各位代表回去后把曹副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地向院领导汇报,向党组汇报,同时要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努力工作,开拓创新,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推动专利审判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三天来,会议代表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重要的司法解释稿进行了认真的分组讨论,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的李政副主任还就专利复审委和法院之间的信息沟通、程序衔接等问题谈了意见,这将有利于因专利行政无效导致诉讼中止这一问题的解决。对此法官们十分感谢。但是,因时间有限,有些代表的发言还不是很充分,还有些代表可能对这份最新的会议讨论稿不是很熟悉,家里还有许多同志没有看到此份稿子。所以,要求各高、中级法院会后还要抽一定时间讨论,在12月10日之前将补充修改意见直接电传至最高法院民三庭。我们将在总结各地法院意见的基础上,再作修改,并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征求意见,还要听取相关各系统、领域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这一司法解释稿。
刚才,南京中院、佛山中院、北京高院和山东高院的代表先后作了大会经验交流发言,内容很丰富。其他各有关高、中级法院也十分重视,为会议精心准备了高质量的经验交流材料,希望各位代表把这些经验材料带回去,仔细研究,认真总结,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从今年年初专利侵权判定基准调研课题正式启动以来到专利侵权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形成,各有关高、中级法院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及时反馈意见,对最高法院民三庭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最高法院民三庭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