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让青岛市弘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2002年7月2日 证监机构字[2002]198号)
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青岛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关于对青岛市弘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属六家证券营业部的初审意见》(青证监发[2002]33号)、《关于同意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青岛市弘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襄阳北路证券营业部的初审意见》(沪证机[2002]1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让青岛市弘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六家证券营业部。受让后,这六家证券营业部更名为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路证券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