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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北京、上海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北京、上海分公司的批复
(2002年6月6日 证监基金字[2002]27号)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北京、上海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重大变更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号)及《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0]66号),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在北京和上海分别设立分公司,其主要职责为信息收集、基金直销、客户服务、投资研究及与相关机构进行联系和沟通。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为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1120室;上海分公司营业场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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