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设施的功能必须检测验收,确认设计和运作参数合乎要求方能使用。
运行后每年进行一次检测确认。
8.2.4 四级动物实验生物安全实验室
指按照ABSL-4标准建造的实验室,适用于本国和外来的、通过气溶胶传播或不知其传播途径的、引起致死性疾病的高度危害病原体的操作。必须使用Ⅲ级生物安全柜系列的特殊操作和正压防护服的操作。
8.2.4.1 标准操作
●应该制定特殊的生物安全手册或措施。除了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对策、程序和草案外,还要制定适当的针对性对策。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动物实验室。因为工作或实验必须进入者,应对其说明工作的潜在危害。
●所有进入ABSL-4设施的人必须建立医疗监督,监督项目必须包括适当免疫接种、血清收集及暴露危险等有效性协议和潜在危害预防措施。一般而言,感染危险性增加者或感染后果可能严重的人不允许进入动物设施,除非有特殊办法能避免额外危险。这应由专业保健医师做出评价。
●负责人要告知工作人员工作中特殊的危险,让他们熟读安全规程并遵照执行。
●设施内禁止吃、喝、抽烟、处理隐形眼镜、使用化妆品和储藏食品。
●所有操作均须小心,尽量减少气溶胶的产生和外溢。
●传染性工作完成之后,工作台面和仪器表面要用有效的消毒液进行常规消毒,特别是有传染性材料溢出和溅出或其它污染时更要严格消毒。
●外溢污染一旦发生,应由具有从事传染性实验工作训练和有经验的人处理。外溢事故明显造成传染性材料暴露时要立即向设施负责人报告,同时报国家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最后的处理评估报告,也要及时报国家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同时报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回负责人。及时提供正确医疗评价、医疗监督和处理并保存记录。
●全部废弃物(含动物组织、尸体和污染垫料)、其它处理物和需要洗的衣服均需用安装在次级屏障墙壁上的双扉高压蒸汽灭菌器消毒。废弃物要焚烧。
●要制定使用利器的安全对策。
●传染性材料存在时,设施进口处标示生物安全符号,标明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实验室负责人的名单和电话号码,说明对进入者的特殊要求(如免疫接种和呼吸道防护)。
●动物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接受与工作有关的潜在危害的防护培训,懂得避免暴露的措施和暴露评估的方法。每年定期培训,操作程序发生变化时还要增加培训,所有培训都要记录、归档。
●动物笼具在清洗和拿出动物实验室之前要进行高压灭菌或用其它可靠方法消毒。用传染性材料工作之后,对工作台面和仪器应用适当的消毒剂进行常规消毒。特别是传染材料外溅时更要严格消毒。仪器修理和维修拿出之前必须消毒。
●进行传染性实验必须指派2名以上的实验人员。在危害评估的基础上,使用能关紧的笼具,操作动物要对动物麻醉,或者用其它的方法,必须尽可能减少工作中感染因子的暴露。
●与实验无关的材料不许进入动物实验室。
●严格执行菌(毒)种保管和使用制度。
8.2.4.2 特殊操作
●必须控制人员进入或靠近设施(24小时监视和登记进出)。人员进出只能经过更衣室和淋浴间,每一次离开设施都要淋浴。除非紧急情况,不得经过气锁门离开设施。
●在安全柜型实验室中,工作人员的衣服在外更衣室脱下保存。穿上全套的实验服装(包括外衣、裤子、内衣或者连衣裤、鞋、手套)后进入。在离开实验室进入淋浴间之前,在内更衣室脱下实验服装。服装洗前应高压灭菌。在防护服型实验室中,工作人员必须穿正压防护服方可进入。离开时,必须进入消毒淋浴间消毒。
●进入设施的实验用品和材料要通过双扉高压锅或传递消毒室。高压灭菌器应双门互连锁,不排蒸汽,冷凝水自动回收灭菌,避免外门处于开启状态。
●建立事故、差错、暴露、雇员缺勤报告制度和动物实验室有关潜在疾病的医疗监督系统,这个系统要附加以潜在的和已知的与动物实验室有关疾病的检疫、隔离和医学治疗设施。
●定期收集血清样品进行检测并把结果通知本人。
8.2.4.3 安全设备(初级防护屏障)
●在安全柜型实验室中,感染动物均在Ⅲ级生物安全设备中(如手套箱型隔离器)饲养,所有操作均在Ⅲ级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并配备相应传递和消毒设施。在防护服型实验室中,工作人员必须穿正压防护服方可进入。感染动物可饲养在局部物理防护系统中(如把开放的笼子放在负压层流柜或负压隔离器中),操作可在Ⅱ级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重复使用的物品,包括动物笼在拿出设施前必须消毒。废弃物拿出设施之前必须高压消毒,然后焚烧。焚烧应符合环保要求。
8.2.4.4 设施(次级防护屏障)
●ABSL-4与BSL-4的设施要求基本相同,两者必须紧密结合在一起进行统一考虑,或者说,与前面讨论的规定(安全实验室) 相匹配。本节没有提到的均应按Ⅳ级生物安全水平要求执行。
●动物饲养方法要保证动物气溶胶经过高效过滤净化后方可排放至室外,不能进入室内。
●一般情况,操作感染动物,包括接种、取血、解剖、更换垫料、传递等,都要在物理防护条件下进行。能在Ⅲ级安全柜内进行的必须在其内操作。
●根据实验动物的大小、数量,要特殊设计感染动物的消毒和处理设施,保证不危害人员、不污染环境。污染区与半污染区之间的灭菌器(一次灭菌)安装位置、数量和方法见“Ⅳ级生物安全水平”部分。此外,在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的再安装一台双扉高压蒸汽灭菌器(二次病菌),以便灭菌其他污染物,必要时进行再次高压灭菌。
●特殊情况,不能在Ⅲ级安全柜内饲养的大动物或动物数量较多时,动物实验室要根据情况特殊设计。
确定动物实验室容积,结构密闭合乎要求,设连锁的气闸门。
要有足够的换气次数,负压过滤通风采用矢流方式,避免死角。
高压灭菌的尸体可经二次灭菌传出,亦可密闭包装、表面消毒通过设置在污染区与清洁区之后的气闸门送出、焚烧。
实验室的验收或年检应参考ISO10648标准检测方法进行密封性测试,其检测压力不低于500Pa,半小时的小时泄漏率不超过10%,,以保证维护结构的可靠性。实验室每年必须检测一次,确认合乎设计和运行参数的要求,才能继续运行。
实验室内外应有适合的通讯联系设施(电话、传真、计算机等),进行无纸化操作。
9 生物危害标志及使用
9.1 生物危害标志
如图所示:(略)
注:标志为红色,文字为黑色
9.2 生物危害标志的使用
9.2.1 在BSL-2 / ABSL-2 级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入口的明显位置必须粘贴标有危险级别的生物危害标志。
9.2.2 在BSL-3 / ABSL-3 级及以上级别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所在的建筑物入口、实验室入口及操作间均必须粘贴标有危害级别的生物危害标志,同时应标明正在操作的病原微生物种类。
9.2.3 凡是盛装生物危害物质的容器、运输工具、进行生物危险物质操作的仪器和专用设备等都必须粘贴标有相应危害级别的生物危害标志。
附表:
致病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等级
安全水平
| 病原微生物
| 操 作
| 安 全 设 备
(一级屏障)
| 设 施
(二级屏障)
| 备注
|
BSL-1
| 对个体和群体危害程度低,已知的不能对健康成年人和动物致病。包括所有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的不涉及活病原的血清学检测以及疫苗用新城疫、猪瘟等弱毒株。
危害1级。
| 标准微生物操作
[实验室诊断,病原的分离、鉴定(毒型和毒力),动物实验等及相关试验研究和操作]
| 无要求
| 要求开放台面,有洗手池
|
|
BSL-2
| 对个体危害程度为中度,对群体危害较低,主要通过皮肤、粘膜、消化道传播。对人和动物有致病性,但对实验人员、动物和环境不会造成严重危害,具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BSL-1含的病原微生物外,还包括三类动物疫病,二类动物疫病(布病、结核病、狂犬病、马传贫、马鼻疽及炭疽病等芽孢杆菌引起的疫病除外)。
危害2级。
| 实验室诊断,病原的分离、鉴定(毒型和毒力),动物实验等及相关试验研究和操作。
BSL-1操作加:
◇限制进入;
◇生物危害标志;
◇“锐器伤”预防;
◇生物安全手册应明确废弃物的去污染处理和监督措施。
| 一级屏障包括:对引起传染性飞溅物或气溶胶的病原体的所有操作使用的I或II级生物安全柜或其它防护设备。
个人防护装备:
必需的实验室工作外套和手套,必要时要有防护面罩。
| BSL-1实验室加:
◇ 高压灭菌。
| 猪瘟等疫病的免疫荧光、免疫组化试验可在本级实验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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