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纯洁法院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大治本力度,预防和治理司法人员腐败现象的意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国法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普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干部的责任感明显增强。建立并落实领导检讨责任制,一些对法官违法违纪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法院领导受到了责任追究。制定并严格执行《
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事有偿法律活动和商务活动的若干限制性规定,规范领导干部的职务行为,廉洁自律工作有了新的进展。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执行诉讼收费标准,改进收费办法,各种名目的乱收费、拉赞助和私设小金库等现象基本得到遏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风工作收效明显。制定并严格执行《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普遍建立法官违法违纪举报制度,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人和事,清除和惩处了少数严重违法违纪人员,进一步纯洁了法院队伍。
几年来,法院队伍建设取得很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一)必须始终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这是队伍建设的前提。要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队伍,加强和改进政治思想工作,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打牢队伍建设的思想基础。(二)必须严格按照
法官法管理队伍,实行队伍建设法制化,这是队伍建设的基本内容。
法官法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法律,严格执行
法官法,是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重要法律保证。(三)必须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选好一把手,这是队伍建设的关键。只有一流的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队伍建设能否搞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领导班子的思想水平和决策能力、管理能力。要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四)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建设,这是队伍建设的重点。全国80%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在基层,抓好了基层,就抓好了队伍的大多数,就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必须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这是队伍建设的重要方法。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从队伍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在抓好日常性工作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教育整顿活动,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积小胜为大胜。(六)必须建立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这是队伍建设的保证。加强队伍建设,一定要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与制约,以制度和纪律约束司法行为,规范司法活动,保持司法廉洁。(七)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这是队伍建设的动力。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诸多困难和问题,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彻底加以解决。要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法院队伍建设的强大动力,在改革中完善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法官制度,不断开创法院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队伍现状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还存在不少问题,面临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一些法院领导对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不严,措施不力,以致队伍中多次多人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一些法院领导对队伍建设的信心不足,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思路不明确,“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一些法院领导排除干扰不力,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得不到有效保障,严重影响干部的积极性。一些法院不严格执行
法官法,不坚持原则,不敢严把进人关口,造成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被调进法院,乃至严重超编。一些法院没有花大力气抓教育培训,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专业水平提高不快,难以保证审判质量和提高审判效率。一些法院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作风粗暴,态度蛮横,严重脱离群众。极少数人滥用审判权和执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甚至贪赃枉法,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