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参与人在我分公司或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在我分公司办理预留收款账户的变更手续,提交加盖法人公章和预留印鉴的《开通结算备付金跨市场划拨申请书》,填写要求及业务受理过程同上。
六、我分公司业务联系人:梁一霞、徐雯岚
联系电话:0755-25946003,25946004
传真:0755-25987433
附件一:
开通结算备付金跨市场划拨申请书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单位在贵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号为 ,根据业务需要,现申请开通结算备付金跨市场划拨业务。本单位对本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负全部责任。
结算备付金跨市场划拨业务开通日期:
┌────────────────────┬────────────────────┐
│ 上海结算备付金账号 │ 账户名称 │
├────────────────────┼────────────────────┤
│ │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结算备付金预留印鉴:
业务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日 期:
附件二:
开通结算备付金跨市场划拨确认书
你公司《开通结算备付金跨市场划拨申请书》收悉,现同意你公司在 (时间)开通此项业务,并请你公司在开通业务前在IST系统作如下账户维护:
银行开户名称
| 收款银行账号
| 收款银行名称
| 账户性质
(客户/自有)
| 收款银行行号
|
结算参与人名称
| 上海结算备付金账号+“KH”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客户
| 999700
|
上海结算备付金账号+“ZY”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自有
| 999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