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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外汇业务重要凭证、审批核准、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8)逾期未核销有关资料,保存5年;

  (9)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业务有关资料,保存3年;

  (10)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审核资料,保存2年;

  (11)经常项目业务核准件,保存3年;

  (12)保险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核准资料,保存5年;

  (13)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购汇核准及外汇登记有关资料,长期保存。

  3、资本项目业务档案(含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

  (1)外债审批资料,保存期为注销(债权债务关系结束,下同)后加2年;

  (2)外债签约情况表及办理外债登记有关资料,保存期为注销后加2年;

  (3)外债账户开立核准有关资料,保存期为注销后加2年;

  (4)外债结汇核准有关资料,保存期为注销后加2年;

  (5)外债还本付息核准有关资料,保存期为注销后加2年;

  (6)对外担保审批资料,保存期为注销后加2年;

  (7)对外担保登记资料,保存期为注销后加2年;

  (8)对外担保履约核准资料,保存期为注销后加2年;

  (9)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有关资料,永久保存;

  (10)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账户审批资料,保存2年;

  (11)外商投资企业资金使用审批资料,保存2年;

  (12)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资料,保存3年;

  (13)境外投资审批有关资料,保存2年;

  (14)境外投资联合年检资料,保存3年;

  (15)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资料,保存5年;

  (16)境外上市股票外汇开户和结汇资料,保存5年;

  (17)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企业外汇账户审批资料,保存3年;

  (18)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募集资金结汇审批资料,保存3年;

  (19)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回购境外流通股份的购付汇审批资料,保存3年;

  (20)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开立境内外汇账户核准或备案资料,保存5年;

  (21)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境外开户审批资料,保存5年;

  (22)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结汇、购汇及付汇审批或备案资料,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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