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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派出机构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一)负责对辖区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管,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二)负责对辖区内公司申请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进行初审。
  (三)负责对辖区内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进行年检。
  (四)负责对辖区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对辖区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
  五、基金监管工作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基金管理公司开业申请和分公司设立申请的现场检查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机构的自律备案相关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基金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五)负责处理辖区内有关基金的投诉,协调有关基金的纠纷。
  (六)协助基金监管部对辖区内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管。
  (七)协助基金监管部对辖区内基金募集活动、基金份额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八)协助基金监管部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进行监管。
  (九)协助基金监管部对辖区内承担基金托管、登记注册、评估等业务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管。
  (十)协助基金监管部对辖区内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
  (十一)协助基金监管部对有关基金的违规违法行为的核查。
  六、期货监管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辖区内期货经纪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分公司及营业部、期货投资咨询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管,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二)负责对辖区内期货经纪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和解散申请进行初审。
  (三)负责核准辖区内期货经纪公司设立、终止营业部的申请,及辖区内期货经纪公司到其他辖区设立营业部的申请,并报证监会备案。
  (四)负责对辖区内期货经纪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分公司及营业部和投资咨询公司进行年检。
  (五)负责监控并及时处置辖区内期货经纪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分公司及营业部的风险,遇有重大风险及时向证监会报告。
  (六)结合客户保证金封闭管理,负责对辖区内期货经纪公司的客户保证金进行日常监管。
  (七)期货经纪公司所在地派出机构与期货经纪公司异地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派出机构应互通情况,协作监管。异地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派出机构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期货经纪公司所在地派出机构对期货经纪公司的整体监管工作,同时负责辖区内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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