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是该职业独具特征的内在自律要求,具有鲜明的职业特点。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条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法院干警做到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这些要求同样适用于执行人员。要组织广大执行人员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准则》的基本内容,准确理解其内涵和精神实质,并要求自觉加以实践。美德不是自然形成的,要靠长期的自觉的不间断的自我修炼。大哲学家康德曾言:有两种东西,人们愈是反复地加以思考,就愈是能感受到它们给人心所灌注的时时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我们要按照肖扬院长说的那样去做:慎权、慎欲、慎微、慎独,用好手中的权力,淡泊名利,洁身自好,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执行作风是衡量人民法院和执行干警在人民群众乃至整个社会中形象、地位、威信的重要尺度,也是衡量执行工作做得好与坏的重要标准。近些年来,执行作风问题是法院系统包括社会各界反映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有的执行人员耍特权,耍威风,作风粗暴,野蛮执行,刁难当事人,甚至作威作福,欺压百姓;有的办案不认真,马马虎虎,拖拖沓沓,敷衍塞责;有的工作不扎实,形式主义严重,只图虚名,不求实效;有的上面精神不领会,下面情况不了解,习惯于做表面文章;有的热衷于沽名钓誉,哗众取宠,应付上级,愚弄群众;有的沉湎于文山会海、应酬接待,不能深入基层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损害了执行队伍的形象,这种情况必须尽快改变。2002年是党的转变作风年,也是全国法院系统转变审判作风年。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转变执行作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住开展转变审判作风活动这个有利时机,把转变执行作风作为这项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认真解决问题,切实转变执行作风,树立良好的执行队伍职业形象。要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切实改进基层执行人员的工作作风。通过作风建设,达到肖扬院长提出的要求:作风必须认真,一丝不苟;必须严谨,周密细致;必须深入,脚踏实地;必须迅捷,讲求效率;必须文明,言行端正。以后,凡是因为执行作风方面的问题导致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或造成其他严重事端影响恶劣的,一定要追究执行人员及其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行水平。前面已经讲到,做一名优秀的执行人员需要良好的综合素质,知识和能力缺一不可。实践证明,除了要求广大执行人员持之以恒的坚持自学之外,大力加强教育培训是提高业务素质的重要手段,抓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近几年,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已经开始认识到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已经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的问题还是很突出:一是对培训工作重视不够,甚至错误认为培训耽误工作或可搞可不搞,因而影响培训工作的开展;二是培训力度不够,培训面不够宽,培训次数少。有的地方仅仅培训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新进人员,而对现职的执行人员基本上没有培训。有的地方好多年才对执行人员培训一次,有的至今还没有搞过培训;三是培训水平不高,组织不严密,培训时间短,师资水平偏低,培训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这种状况亟待改变。当前,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领导要有战略眼光,切实重视培训工作。要制定严格的培训计划并确保落实,无论经济上多么困难,都要拿出一笔资金,专款专用于执行培训工作,要保证对所有执行人员每年培训一次。2.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可以实行定期培训制度,也可以在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出台后进行专项培训;可以举办各类培训班,也可以以会代训;可以由高级法院统一组织培训,也可以由各法院自行组织培训。3.要体现执行工作的特点,有的放矢。执行工作不同于审判工作,对执行人员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要求也不同于审判人员。现在颁布实施的法律越来越多,法院内部分工越来越细,对执行的专业化程度要求越来越高,执行人员熟练掌握各个部门法的内容越来越难。因此在教育培训内容的选择上要从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增强针对性。执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与执行工作密切有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主要包括民商法、经济法、民事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特别是一些新出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也包括基础的财务会计知识、金融知识、票据知识等;二是执行职业技能。肖扬院长指出:法学是博大精深的科学,司法活动是专业化程度极高的专门性活动。我认为,执行工作也具有极高的专业化程度,与审判工作相比,有其特定的业务内容、工作方式和发展规律,有很强的专业性。它对从业人员的要求极具个性化:独具特点的司法权和行政权双重权力的运用,独特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独特的执行语言艺术以及独特的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审时度势、把握执行时机、选择合理执行方式的能力,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能力,组织执行行动的能力,与各类协助执行人打交道的能力等。对这方面的内容我们还缺乏研究。今后,最高法院执行办要下些功夫,争取早日拿出一套比较系统的培训教材。三是培养依法执行、程序公正的职业意识。教育大家改变过去仅以执行案件数、执行标的额和执结率评价执行工作的观念,明确把依法执行、程序公正作为职业要求,逐步培养这样一个职业意识,这对于解决当前执行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具有直接意义。4.要提高师资水平,保证培训质量。除了要聘请相关法律领域的专家、教授以外,我们必须培养自己的执行方面的师资力量。这方面最高法院要带头,各高级法院也要重点确定两位以上的师资人选。这些同志既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教育背景和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又要熟悉执行实践,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既要具有较强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又要掌握一定的授课艺术。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持之以恒的重要工作,因此对师资力量的培养要从长计议。最高法院要适时举办师资培训班,为各高级法院执行培训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我们要不断提高培训水平,逐步实现从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性培训为主向专业性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训为主向规范化培训为主的转变。加强教育培训的目的是提高整体执行水平,更好地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因此,广大执行人员要学以致用,把学到的知识和理论运用于丰富的执行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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