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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葛行军在全国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以上关于执行工作风险性、政治性、独立性和服务性这四点,仅依肖扬院长的批示和沈副院长的讲话,对最近下发的紧急通知中的主观方面的重要问题作了解释、说明。希望各高级法院下功夫认真贯彻执行肖院长的批示和紧急通知要求,最高法院执行办要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各高级法院可像湖南高院那样,先对本地的暴力抗拒执行事件进行调研,采取措施,以利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六)关于执行队伍的教育整顿专项活动
  今年5月17日,肖院长指示执行办要抓好执行队伍的建设。对召开这次会议,又明确批示:“开会一定要解决问题,一定要讲究会议效果。”最高法院决定由业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队伍建设并提出要求,这是第一次。对执行队伍的教育整顿,肖扬院长特别关注,沈副院长也早有考虑:在2000年下半年就开始运筹并在广州会议上第一次提出整治执行乱的要求;今年1月在安徽召开的部分高级法院执行局长会议上提出了加强执行队伍作风建设的要求;今年6月在山西召开执行队伍建设调研会上,以江总书记“5·31”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肖扬院长提出的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深刻地阐述了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因此,这次会议部署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是经过了一个时期的较充分的准备的,认真按照沈副院长的讲话部署和经过这次会议讨论修改下发的最高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方案》实施即可。我只再强调四个问题:
  1.抓住重点。这次会议选编了10个执行干部违法违纪案例,令人触目惊心。各高级法院可参阅这10个案例,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执行队伍教育整顿的重点。就全国的情况看,按照《方案》所列重点开展工作是必要的,但一定要和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列出本地的教育整顿工作重点问题,以利有的放矢,切实解决问题。
  2.认真查处。这次会议上讨论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违纪处分办法(试行)》,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也讨论过。这次会后经修改必能宜于操作和有利于执行队伍建设,但不要等这个办法出台。在这次教育整顿中,凡发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可按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处理。
  3.树立典型。执行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首先不在于处分违法违纪人员,而要弘扬正气,增强团结,振奋精神,推进执行事业发展。这就有必要在教育整顿中发扬正气,树立先进典型。这次会议安排大家观看、审查《执行局长》,就是要在执行战线上树立“赵杰局长”表现出的浩然正气。大家评论说:执行队伍的现实生活中,赵杰式的执行干部,不乏其人。因此,我们应当及时发现,及时表扬,以利弘扬正气,唱响执行队伍的主旋律,改变执行队伍的社会形象。
  4.鼓舞士气。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法院执行局(庭)干部消极厌战,或情绪低落,精神不振,或畏惧风险,要求调离,或工作消极,不敢碰硬。在开展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过程中,这种状况可能更加明显。因此,应当将这个问题也列为教育整顿的内容。肖扬院长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关于精神状态的论述,应当认真学习领会,以端正态度,振奋精神,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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