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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失效]

  10.3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即行作废。

  附件1
  食用化工产品申证单元、规格型号、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申证单元名称

规格

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A型、B型

GB 12488-1995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7-1998

食品添加剂 食用色素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GB 4479.1-1999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GB 4479.2-1996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GB 4480.1-1994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GB 4480.2-1994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GB 4481.1-1999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GB 4481.2-1999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GB 6227.1-1999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GB 6227.2-1995

食品添加剂 亮蓝

GB 7655.1-1996

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GB 7655.2-1996

食品添加剂 新红

GB 14888.1-1994

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GB 14888.2-1994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GB 17511.1-1998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GB 17511.2-1998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GB 17512.1-1998

食品填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GB 17512.2-1998


  备注:
  1.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生产情况,按申证单元确定申请范围。
  2.企业在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写明申请产品的名称、规格。

  附件2-1      
食用化工产品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生产企业应具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一、生产设备
  1.反应釜
  2.循环冷却水泵
  3.蒸汽发生装置
  4.水环真空泵
  5.回收罐
  6.母液罐
  7.中和罐
  8.结晶罐
  9.离心机
  10.干燥设备
  11.包装设备

  二、检测设备
  1. 棕色滴定管: 50mL
  2. 碘量瓶:250mL
  3. 分析天平
  4. 分析用标准物质(环已胺、硫酸盐、氯化物)
  5. 容量瓶
  7.  干燥箱
  8.  定砷管
  9.  硫化氢发生器
  10.  分光光度计
  11.  高密封性分液漏斗

  附件2-2  
食用化工产品 碳酸氢钠生产企业
应具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一、生产设备
  1.化碱槽
  2.过滤器
  3.二氧化碳产生装置
  4.二氧化碳净化装置
  5.碳酸化塔
  6.离心机
  7.干燥设备

  二、检测设备
  1.滴定管
  2.移液管
  3.容量瓶
  4.天平
  5.基准碳酸钠
  6.干燥箱
  7.酸度计
  8.定砷仪

  附件2-3      
食用色素生产企业应具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一、生产设备
  1.空压机
  2.冷冻机
  3.真空泵
  4.搪玻璃锅
  5.压滤机
  6.喷雾装置
  7.锥形混合器
  8.除尘装置

  二、检测设备
  1. 液相色谱
  2. 气相色谱
  3. 原子吸收光谱
  4. 分光光度计

  附件3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补充表格

申证企业

名  称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厂休日

地  址

 

 

 

 

 

 

申证单元名称、规格:

申证产品生产厂、点

生产厂、点名称

地  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产品名称、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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