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四)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五)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六)银监会或银监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询价采购, 是指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 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 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 一 ) 产品技术参数标准化程度高且价格弹性不大的;
  ( 二 ) 单价较低、使用数量较多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的项目;
  ( 三 ) 银监会或银监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单一来源采购, 是指采购单位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一 )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 二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
  ( 四 ) 因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等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五) 银监会或银监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三十四条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六章 采购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财务会计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 一 ) 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 二 ) 采购项目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管理的要求;
  ( 三 ) 采购活动是否按照核准的政府采购实施方案进行;
  (四) 采购合同执行情况;
  ( 五 ) 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被检查的部门和个人应如实反映情况, 提供真实资料,不得拒绝检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