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加强培训和对外交流工作。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既要重视律师数量的稳步增长,更要重视律师业务素质的培养和提高。进一步完善律师培训体系,改进律师岗前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加强对律师新兴经济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和外语能力、执业技能的教育与培训。开辟多种培训渠道,选派优秀律师到国外接受培训,加速培养一批适应“入世”要求的懂外语、懂科技、懂世贸规则的高素质律师。积极组织中外律师交流活动,召开国际律师联盟法律研讨会及中印、中日、中加等法律研讨会,做好赴英青年律师培训等项目的组织工作。
(二十)加快西部地区律师队伍发展。制定优惠政策,把西部地区已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才吸收到律师队伍中来。组织西部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和骨干律师到沿海发达地区学习、交流。倡导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作与协助,促进律师行业区域协调发展。
四、改进和加强律师管理工作为律师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适应律师业发展的要求,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切实转变管理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和手段,正确履行管理职责,为律师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十一)加强宏观指导。加强律师行业发展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正确引导律师业发展。及时掌握和预测律师业发展的空间,广泛开辟渠道,为律师拓展业务搭建平台。从今年起,每年初司法部将向全社会发布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进一步加强律师统计信息工作,增强统计工作的系统性、透明度和指导作用,完善律师行业统计指标体系和报表制度,提高数据传输、整理、分析、发布等环节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统计分析的质量,并对律师行业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将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的指导,完善各类执业指引和操作规程,做好对新设律师事务所的辅导和新执业律师的培训工作。
(二十二)严格依法行政。以实施《
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全面履行律师业监管职责,努力完善行政管理、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监管体系。努力完善管理的工作标准、规范、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减少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坚持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律师管理人员的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