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
(司发[2003]20号 2003年10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

  十六届三中全会是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全国各族人民沿着党的十六大指引的方向,满怀信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召开的重要会议。全会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作了重要的战略性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十六届三中全会的重要意义
  十六届三中全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会听取了胡锦涛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会高度评价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体现了全党和全国人民对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拥护和信赖。全会通过的《决定》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加快推进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当前,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这也是当前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广大党员和干警职工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全会精神,特别是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学习全会通过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同时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提高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通过学习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会的精神上来,自觉地以中央的精神指导行动,进一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正确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方针、政策特别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