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畅通五个渠道切实加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办公室工作的意见
(司办通[2002]第86号 2002年10月2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办公室:
司法行政系统办公厅、室是重要的综合性部门,在辅助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中担负着繁重的任务。办公厅、室作用发挥得如何,对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有着密切的关系。司法行政系统从事办公厅、室工作的全体同志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根据当前实际,要在全面做好各项工作中,突出重点,进一步畅通信息、调研、新闻、督办和信访工作渠道,强化司法行政系统办公厅、室的整体功能,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服务。
一、进一步畅通信息工作渠道,努力为领导决策提供高质量信息
加强信息工作是实现领导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须臾不可缺少。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办公厅、室不断改进信息工作方式,提高信息质量,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增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共性信息多,个性信息少;初级信息多,高层次信息少;报喜信息多,报忧信息少;信息报送不平衡,综合程度不高等。各地要正视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要在提高信息的时效性上狠下功夫,做到搜集及时、处理迅速、传递对路。要根据中央和司法部的工作部署,动态性地确定每个时期的信息报送要点,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综合、反馈信息。加强值班工作,及时掌握情况,确保上情下传,下情上达,特别是监狱劳教所的重大案情,以及其他重大紧急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快速反映、及时上报。要重视信息的综合分析,提升信息的层次和价值。要树立整体效能观念,保证信息报送的均衡发展。当前上报司法部的信息70%集中在10多个省(区、市),这种不平衡现象应该改变。要推进信息手段现代化,提高信息电子化程度。要进一步完善从部到省、地(市)直接联系的纵向网络,完善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联系的横向网络,完善与各政法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要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制度,搞好培训交流,充分调动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信息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进一步畅通调研工作渠道,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