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努力了解下情,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处于体制机制改革转换时期,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带来矛盾纠纷的增加,信访量较大,信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观念,坚决纠正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不良现象和对群众上访搞“拦、堵、卡、截”的行为,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上访;要做好文明接待,提高服务质量。接访中坚持做到对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党性负责。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研究,分析总结每一时期信访工作的特点,特别是加强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把握,在积极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要建立上下贯通的信息渠道、协调有序的联络渠道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渠道。各级信访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协调联动,相互支持配合。
各地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的情况请及时报部办公厅。
附件:一、司法部办公厅处室职责
二、司法部办公厅人员名单及联系表
附件一
司法部办公厅处室职责
一、总值班室(办公厅办公室,保卫处)
1. 负责部机关值班,接收和处理司法行政系统紧急突发事件、信息,编写《值班报告》;负责下班以后紧急文电的收发、处理。
2. 负责部领导及办公厅有关会议、活动的通知、协调、联络。
3. 负责办公厅内文秘和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厅印章。
4. 负责部机关的安全保卫、消防和传达的管理工作。
5. 完成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处
1. 负责部领导综合性讲话、部综合性文件和其他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
2. 参与部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
3. 负责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部发文、厅发文和《司办通报》的核稿。
4. 协助办公厅指导办公室系统政务工作,编写《司法行政工作简报》。
5. 完成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调研处
1. 负责部领导综合性讲话、部综合性文件和其他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
2. 开展部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