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其余省份如果有装机规模10万千瓦的风电场场址,也可以按照本大纲规定自行安排预可行性研究工作,条件成熟时可纳入国家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范围。
3.3.2 工作方法
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对风电场进行风资源测量、评估和开展地质勘察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风电场建设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3.3.3 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实施准备阶段(2003.11~2003.12)
1)通过招标择优选定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
2)设计咨询单位编制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大纲,并经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审查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阶段: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阶段(2003.12~2005.6)
1)设计咨询单位收集风电场周围地形图,根据风电场地形条件及场址范围,确定风电场测风塔位置、数量、高度以及测风仪器设备配置,并编写测风塔布置方案报告。
2)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测风塔布置方案审查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
3)设计咨询单位按照审查的测风塔布置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选定测风塔制造厂,采购测风塔。测风塔厂家在设计咨询单位的监督下负责测风塔和基础的设计、制造、运输和安装。
4)设计咨询单位按照审查的测风塔布置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确定风电场测风仪器设备清单,采购、验收测风仪器设备。现场安装前,测风仪器设备必须经具有计量仪器认证资格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出具检定合格证书。
5)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测风塔和测风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始正式测风,并将验收意见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
6)设计咨询单位安排落实风电场现场值守人员,确保设备不被人为破坏。设计咨询单位安排风电场现场数据收集人员,每月收集测风数据一次,并对测风设备进行定期质量检查。
7)设计咨询单位制定详细的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确保现场采集的测量数据完整率在98%以上,并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填写数据收集质量控制记录。
8)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每月对收集的数据进行验证,对缺测或不合理数据进行标注,并分析故障原因,对故障设备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对缺测或不合理数据按照数据验证要求进行相应处理,编写月度质量控制记录,并报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
9)设计咨询单位在月度质量控制记录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测风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阶段性工作成果,并报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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