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原价
主要设备采用制造厂家现行的出厂价格逐项计算,如用以往年度价格时,应视年份差别的不同考虑调整系数,其中升压变电站主要电气设备也可按单位千瓦指标或参考类似工程资料估列;次要设备可参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综合定额、扩大指标或类似工程投资资料中次要设备占主要设备价格的比例计算;如果引进设备采用离岸价(F0B),还应计入国外段运输费和保险费,其费用标准应按各进口公司现行的运费单价或运费费率定额进行计算。
2、设备运杂费
分主要设备和其他设备,均按占设备原价的百分率计算,列入设备费内。主要设备和其他设备运杂费率见下表(略)。
3、运输保险费
国产设备运输保险费率可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计算。若省、自治区、直辖市无规定的,可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或按设备原价的0.4%计算,进口设备国内段运输保险费按相应规定或参考其他类似工程资料确定。
4、采购保管费
采购保管费按设备原价及运杂费之和的0.2-0.5%计算。
5、大件运输措施费
大件运输措施费可按设备原价的0.2-0.5%或按确定的设计方案分析计算;如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加固和改建工程,不计列此项费用。
6、运杂综合费率
运杂综合费率=运杂费率+(1+运杂费率)×采购保管费率+运输保险费率+大件运输措施费率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管理费的编制
1、工程前期费
管理性费用可根据项目实际发生和有关规定分析计列。
规划及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风电场选址、测量、资源评估等工作,其计算标准可按一至二部分投资合计的0.9-1.1%(或按勘察设计费的40%)计列。
风电特许权项目如发生工程咨询代理费,其计算标准按有关规定计算。
2、工程建设管理费
工程建设管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
费率:4.0-5.0%
规模大的取中值或小值,规模小的取大值。
3、建设场地占用及清理费
计算方法:根据批准的建设用地、临时用地面积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颁发的各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分类进行计算。耕地占用税应根据国务院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地方规定的具体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