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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会议纪要

  二、前期工作内容及成果
  风电前期工作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风能资源评价,主要是根据有关气象资料,并结合必要的测量手段,对风能资源进行分析评价,提出风能资源评价报告;二是风电场选址,主要是在风能资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地形地质、交通条件、联网条件及有关社会经济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选择风电场场址,提出风电场选址报告,初步确定可开发的装机容量及分布位置;三是大型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选择20个左右10万千瓦级的大型风电场(初选项目详见附件,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可以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开展风能资源测量、地质勘探、工程布置、投资估算和经济性评价等有关工作,提出工程建设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进行特许权招标建设的条件。同时,还将运用计算机等多媒体技术,将风能资源评价、风电场选址和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成果进行汇总,形成全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提出全国风能资源评价报告和全国大型风电场选址报告。
  上述各项工作要同步开展,同时进行。为了确保全国风能资源评价工作的完整性,各省(区、市)都要开展风能资源评价和风电场选址工作,提出风能资源评价报告和风电场选址报告,并满足《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大纲》的要求。
  三、前期工作管理及要求
  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的管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委托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按照《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大纲》和有关技术规定及办法具体承担技术管理、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全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负责本省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管理,具体管理方式由各省(区、市)按照《风电特许权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各省(区、市)工作实际自主决定。
  风能资源评价工作以气象部门为主进行,按风能资源评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现有气象站的风资源观测数据为基础,对风能资源的大小和分布进行评价;风电场选址由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委托或招标确定的有资质的技术单位负责,按风电场选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风能资源评价和风电场选址技术规定和要求由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和中国气象局共同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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