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3]315号)
“绿色通道”是保障大中城市蔬菜供应,丰富人民群众“菜蓝子”的重要保证。确保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畅通,是近几年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1995年以来,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先后开通了山东寿光至北京、海南至北京、海南至上海、山东寿光至哈尔滨等4条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绿色通道”的开通,对于丰富城市居民的菜蓝子,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产业调整和经济发展,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近一段时期以来,在“绿色通道”的部分路段上,由于个别执法人员未能严格执行治理超载超限工作的有关规定,乱扣车、乱罚款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区收费站点过多,影响“绿色通道”的畅通,群众的举报明显增加,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进一步保障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畅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巩固治理成果,严防“三乱”反弹
“绿色通道”沿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治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三乱”反弹所造成的严重危害性,牢固树立长期抓、反复抓、抓反复的思想,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始终作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要继续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文件),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违反规定上路设站、收费和罚款,严禁下达收费、罚款指标。“两部一办”将继续保持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力度,不定期地组织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的明查暗访,对出现严重公路“三乱”问题的地方,不但要严肃处理,还要摘掉其基本无“三乱”的牌子,以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巩固来之不易的治理成果。
二、重申“绿色通道”的政策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沿线各级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其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公路收费站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撤销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站卡,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对于通过收费站的运输蔬菜等鲜活物品的车辆,要优先安排通行,有条件的收费站可开辟绿色通道专用收费道口,以确保收费道口的畅通;对于运菜车辆,除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站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外,交通部门在公路上一律不得检查和罚款。要加强“绿色通道”公路的养护管理,提高路况的服务水平,确保“绿色通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