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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2004年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和《2004年中国公证业发展政策报告》的通知

  (五)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诉讼是律师执业的主要领域。要在努力改善刑事辩护环境与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教育,完善相关制度,增强广大律师拓展刑事辩护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比例和实际效能,强化律师的刑事辩护功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六)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程度反映和标志着现代国家民主法治的文明程度。要充分利用律师执业广泛接触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优势,主动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研究咨询,积极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改,推动立法进程和法制建设的完善。
  (七)为依法开展信访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有利于正确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也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要积极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上访中提出的应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问题,引导群众分别向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和行政机关投诉,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依法解决;对重大疑难涉法信访问题的处理进行法律论证,向信访部门提出建议;协助信访部门对无理缠访的人员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促使其息诉罢访;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八)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低廉的法律服务。律师工作要坚持服务为民的宗旨。要引导律师深入城市社区、农村以及其他基层单位,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通过在城市社区和农村设立律师服务公示牌,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布便民电话,在集贸市场、外来人口聚居区、旅游点设立律师服务咨询站点等形式,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加强法律常识尤其是诉讼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印发《如何请律师打官司》等普及性宣传手册,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如何聘请律师以及进行诉讼的风险等。
  二、加快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律师制度
  围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律师制度,大力推进律师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加快律师工作的改革,为律师业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和强大动力。
  (九)加快《律师法》修改进程。现行《律师法》的诸多规定已不能适应律师业发展的需要,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制约律师业发展的“瓶钡”,修改《律师法》已非常必要和紧迫。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律师法》修改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议。同时,制定和完善与《律师法》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包括《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律师异地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的意见》等。对已经出台的各类业务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进行清理和编纂,进一步实现律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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