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04]9号 2004年1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大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对于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更好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为目标,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放开视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加大创新力度,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司法行政系统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
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的任务是:以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培训为重点,积极推进全员培训;以理论素质和业务知识培训为主要内容,努力加强综合素质的培训;以加强培训管理、创新培训形式为突破口,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确保在2007年年底以前把全系统干部普遍轮训一遍。
二、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为重点,积极推进全员培训,确保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的落实
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新任领导干部、优秀年轻领导干部要优先安排。要借鉴司法行政系统基本素质教育培训的经验和作法,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全员培训活动的开展。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专业人员队伍,要按照中央总的要求精神和司法部的具体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积极拓宽培训渠道,改进培训方式,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完成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各项任务。
领导干部培训。司法部负责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的司局级领导干部培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抽调各地(市)司法局领导干部、监狱劳教所领导干部、各司法厅(局)机关处级干部进行培训。司法部每年安排1期厅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2期地市司法局长或各司法厅(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6-7期监狱劳教所领导干部培训班。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安排。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领导干部培训工作作出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