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脑福利彩票25选7游戏规则的通知
(财办综[2004]13号)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新疆电脑福利彩票25选7游戏规则的请示》(中彩发字[2004]1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加发行25选7电脑福利彩票,并按批准的游戏规则组织销售。
二、正式销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需将销售实施方案,包括技术准备、广告宣传、正式销售日期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审核,批准后上市宣传销售。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对外公告和宣传中,必须注明财政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的批准文件、核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四、请你中心严格按照现行彩票管理规定,督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附件:新疆25选7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
二○○四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新疆25选7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颁发的《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诱型)发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福彩中心”)统一发行。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7/25)”(简称“新疆风采-7/25”)。
第三条 “新疆风采-7/25”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电视开奖。
第四条 “新疆风采-7/25”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彩票。
第二章 发行
第六条 “新疆风采-7/25”的发行权属中福彩中心,主要包括:中国福利彩票名称及标识的专有权,各地发行额度的分配和调控权,各项奖金比例的确定和调整权,投注单和彩票专用纸的监制权等。
第七条 新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按中福彩中心“统一玩法规则、统一硬件标准、统一运行软件、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实时监控”的原则,承销“新疆风采-7/25”,并接受中福彩中心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