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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恒丰银行购买外汇资本金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恒丰银行购买外汇资本金的批复
(银监复[2003]68号)
恒丰银行:
你行《关于购买外汇资本金的申请》(恒银字〔2003〕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行以自有人民币资本金购买5000万美元,作为外汇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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