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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3年—2005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


  4.专项业务培训

  主要是机关和派出机构各部门为有效履行职责,完成某一专项工作而进行的业务培训。培训时间和班次视工作需要确定。培训对象主要是各部门的业务干部。

  5.新录用人员入会培训

  主要是对经考试录用进入会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任职前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对新录用人员进行政治理论、银监会主要职责任务、机构设置、内部规章制度和机关公文写作、办文程序、计算机操作等以基本知识和技能为主的培训。培训对象是会机关和派出机构新录用的拟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

  6.任职资格培训

  配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工作进行。任职资格培训以适应性在岗培训作为试点,逐步过渡到明确规范考试课程、指定辅导教材、分科考试累计学分的标准化方式。培训对象获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的情况应作为监管部门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7.境(国)外合作培训

  通过加强与香港金融管理局、有关国家金融监管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以及金融机构的合作,采取引进国外智力的形式进行。重点学习境(国)外银行业监管的理念、制度、机制和方法,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和贷款五级分类,识别、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办法等。主要包括三种形式:(1)采取境(国)内外研讨培训相结合的形式,组织举办各级各类监管业务专题培训班。(2)结合到境(国)外金融机构短期工作或实习,有计划、分步骤地选送一定数量的优秀干部出境(国)进行短期培训或攻读学位。(3)通过举办境(国)外研修班的形式,组织银监会系统领导干部出境(国)研修培训。境(国)外合作培训的对象根据培训的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的保障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加强银监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培训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与有关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培训基地、国内著名大学和有关培训机构的合作,利用其培训资源和办学条件开展教育培训。

  2.加强教育培训教材建设

  在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结合银行业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本着“少而精”、“管用”的原则对干部教育培训教材进行统一规划。以监管业务为核心,制定适应不同类型业务工作要求的教学大纲,有选择地组织编写适应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干部需要的培训教材,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银监会系统干部培训教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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