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
(银监复[2003]80号)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迁址及股东投资股份变更的报告》(中金字〔2003〕1号)、《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变更主要管理人员的报告》(中金字〔2003〕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住所由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大街38号金台饭店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10层。
二、同意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现股权持有人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交通银行将持有你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