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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事项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事项的批复
(银监复[2003]85号)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核减注册资本金的请示》(〔2003〕中国五矿租赁字第18/39号)收悉。
根据《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从注册资本金82000万元人民币(含4255万美元)中核减24796.52万元人民币。核减后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7203.48万元(含425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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