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潼南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增资扩股和降低不良贷款计划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4]71号)
重庆银监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潼南县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及降低不良贷款实施计划的请示》(渝银监发〔2004〕15号)和《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潼南县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及降低不良贷款计划的请示》(渝银发〔2004〕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潼南县农村信用社上报的增资扩股及降低不良贷款实施计划。
二、重庆银监局应会同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对潼南县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加强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在专项票据实际发行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对其股金和资本充足率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增资扩股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