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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2年下半年至2003年上半年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情况通报


  据各地上报,2002年下半年至2003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15起,死亡14人。截至目前,15起案(事)件已全部查结,14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市(地)级干部3人,县级干部30人;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八一乡农民唐文学服农药身亡案
  2002年6月,四川省武胜县八一乡三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决定成立3个清欠工作组,突击清收农民历年税费尾欠,并规定凡完成任务的按2%至3%的比例返还,另给予300至600元的奖励。7月10日下午,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刘昌宏带领8名乡干部、乡政府聘用人员和4名村干部到太平村农民唐文学(男,49岁,残疾)家催收。唐说无钱缴纳乡、村干部做了一些说服工作没有奏效,就牵走唐家的羊抵款。唐与干部发生撕扯,随后回到家里服下农药,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核实,广安市纪委、监察局和武胜县纪委、监察局分别作出决定,并依照有关程序,给予八一乡党委书记蔡维友、副书记陈丽丹、太平村党支部书记唐会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乡长张开文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副乡长罗飞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刘昌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依法罢免其乡人大主席团主席职务;给予乡党委委员孙丽琼,村党支部委员、村会计冉启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乡计生办主任黄永才,计生办干部陈小东,乡农技站干部杨伟,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张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乡政府工作人员罗弘、侯云勇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取消罗弘预备党员资格;建议依法罢免唐文金村委会副主任的职务;将负有直接责任的乡政府聘用人员范志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分别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武胜县县委书记、县长陈彬行政警告处分,县委副书记张力党内警告处分,副县长杨光彦行政记过处分。
  2.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观兴乡农民许绍堂服农药身亡案
  2001年10月19日,四川省叙永县观兴乡聘用干部陈琼带领许家村党支部书记许学奇、4社社长许学忠等人到农民许绍堂(男,48岁)家催收农业税和提留款,许绍堂因派出所未及时处理其被打伤一事,不愿马上缴纳。陈琼即列马圈牵许家的马、双方发生撕扯,许的鼻子被打伤出血。10月25日,许将所有税费交齐后向乡领导反映了陈琼等人打人、牵马的情况,乡领导要求陈琼将马还回,但没有落实。此后,在近一年的时间里,许通过诉讼、上访等途径来反映此事,均未得到妥善处理。2002年8月31日,乡政府通知许绍堂及相关人员到乡政府解决对许的赔偿问题,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当晚9时30分左右,乡党委书记贾祥高发现许在乡政府大楼内服下农药,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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