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为了全面展示我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的成果,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2]2号)精神,决定在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现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选题与论文评审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有关工作,通过教师、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的共同努力,取得一批反映我国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并通过科研工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艺术科研、教研人员和艺术教师队伍,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附件:1.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论文申请书
2.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选题与论文评审工作指南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全国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论文申请书
论文名称:
申报者姓名(含合著者):
申报者性别(第一作者): 出生年月:
申报者职称(第一作者):
所在省市区:
申报者单位(第一作者):
通讯地址及邮编:
申报者联系电话:
论文正文(限5000字,只写论文题目,请勿出现作者及所在单位字样,具体要求见附件一第六条)
附件2: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
选题与论文评审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遵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精神,紧密围绕中小学艺术的实践,努力发挥艺术教育科研的理论指导、实验探索和决策咨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