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拟同意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少数民族学生在北京市参加高考和录取的意见
(教民厅[2003]1号)
北京市教委: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外地少数民族学生在京参加高考和录取问题的复函》(京政函[2002]39号)的建议.我部会同国家民委进行了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随着中学素质教育的开展,高考制度改革的深化,一些地区中学的课程教材体系和高考命题均有不同程度区别,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少数民族学生高中毕业后,很难回原籍参加高考。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4号)关于“面向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在东、中部地区办学”的精神,结合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办学的历史发展和实际情况,作为特殊情况,我部同意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面向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招收的少数民族学生毕业后在北京市参加高考和录取.请你委协助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