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开展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县(区)工作的通知
(教基司函[200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为实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确定的我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的目标,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随班就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确定要在全国100个县(区)开展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目的:
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使随班就读这个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各部门的全力支持和多方面的有效保障,使广大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顺利地进入普通中小学,并能留得住,学得好。
二、实验内容:
1、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实验县(区)成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有政府、教育、残联、民政等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专门下发文件,对本地的随班就读工作做出明确的部署和提出具体的要求。
2、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形成共识,从各个方面予以支持。实验县(区)要有明确要求,接受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校随班就读,是各个普通中小学校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3、要做好随班就读的规划工作,在每所学校不得拒绝接受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校随班就读的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残疾学生生源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部分学校重点接受残疾孩子入校学习。要充分发挥乡中心校的作用,使残疾学生尽可能地集中在或分类别地集中在乡中心校或指定的几所学校随班就读。
4、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随班就读工作。包括教育行政人员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指定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同时有业务部门的同志具体抓这项工作。县(区)教研室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教教研员。
5、县(区)要形成两个网络:县(区)教育局→乡镇中心学校→随班就读学校连接的管理网络;县(区)教研室(或特教学校、特教中心)、教研员→乡(镇)中心校(骨干校教师)→随班就读点教师的教研和指导网络。保证随班就读工作管理上层层抓,层层落实;教研方面层层抓,层层落实。县(区)教研室要起龙头作用,对本地区随班就读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培训、咨询辅导等。要充分发挥县特殊教育学校在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作用。特殊教育学校要配合教研室承担起对全县各随班就读点巡回指导、检查、培训,咨询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