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养内容与要求
公共卫生硕士的培养采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和现场专题研究三结合的培养模式,实行学分制,必修课、选修课、社会实践等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必修课程应涵盖自然辩证法概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外国语,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卫生经济学、卫生事业管理等,总学分不少于20学分。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和不同研究方向开设选修课程,并组织进行公共卫生社会实践教学,具体课程由培养单位自行设定,总学分不少于20学分。在教学中应加强案例教学,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坚持公共卫生社会实践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原则。攻读学位者在校期间至少安排一个月时间去有关的公共卫生机构进行现场实践,以了解我国公共卫生机构、体制、工作范畴、任务职责、管理形式、卫生服务需求等现状。同时,还应结合实践,就亟待解决的公共卫生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讨,并撰写一份现场实践报告。
攻读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可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实行学校导师与现场导师共同指导的方式。学校导师应具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硕士导师资格。现场导师由从事公共卫生实际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际经验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者担任。
五、论文工作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工作,应结合公共卫生的实际需要进行选题,突出专题研究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攻读学位者应在导师及导师小组的指导帮助下,深入现场,对某些亟待解决的社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或卫生管理和政策制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订、设计解决方案,收集资料,在现场实践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撰写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其基本要求:
1、选题应紧密结合公共卫生的实际;
2、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是一篇质量较高的现场调查报告,也可以是针对某一公共卫生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卫生政策分析报告,或其它解决公共卫生实际问题的研究论文;
3、论文结果应对公共卫生工作具有一定的实际参考价值。
六、学位授予
攻读学位者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公共卫生现场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