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北民族学院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3]104号)
国家民委:
你委《关于申请西北民族学院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的函》(民委函[2002]13l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西北民族学院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北民族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西北民族大学由你委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委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4000人。
四、你委承诺的“十五”期间共投入3.27亿元(其中,国家民委拨款1.05亿元,学校自筹资金2.22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