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民办浙江树人学院升格为本科学校的通知
(教发函[2003]13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树人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的函》(浙政函[2002]43号)收悉。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民办浙江树人学院升格为本科学校,升格后校名定为浙江树人学院,撤销原民办浙江树人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树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增设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五、学校升格后应进一步强化师资力量,建立素质较高、适应本科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