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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成立“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成立“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3]154号)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建立“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教高[2002]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有效开展“基地”建设的探索、交流与合作,保证“基地”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决定成立“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领导下,执行“基地”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导评估及咨询服务任务的专家组织。

  2.“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人选是根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术水平较高、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及老中青结合的原则,在比较广泛地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的。每届任期4年。

  3.“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由主任委员主持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开展工作。“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受“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领导,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4.“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和评估“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各“基地”点共同探索教学改革实践,交流办学经验,评价“基地”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基地”办学,督察各“基地”点的办学质量,制订评估标准。

  5.各“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及其办公室成员所在单位应对他们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并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

  附件一: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附件二: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三年九月十日

  附件一: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主任委员
  张启发    华中农业大学
  副主任委员
  李文鑫    武汉大学
  李玉林    吉林大学
  刘建亚    天津泰达华生生物园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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