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秉林 北京师范大学
管华诗 中国海洋大学
委员
王贵海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刘玉村 北京大学
乔守怡 复旦大学
孙其信 中国农业大学
向继洲 华中科技大学
陈汝筑 中山大学
陈胜秋 第四军医大学
吴梧桐 中国药科大学
张志荣 四川大学
周海梦 清华大学
施蕴渝 中国科技大学
秘书长
葛剑平 北京师范大学
办公室
主任:葛剑平(兼) 北京师范大学
成员:王丽娜 山东大学
陈 放 四川大学
周晓岩 吉林大学
姚文兵 中国药科大学
高 翅 华中农业大学
陶立坚 中南大学
葛岳静 北京师范大学
秘书:方 瑾 北京师范大学
刘春江 武汉大学
孙绪华 华中农业大学
附件二: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新形势和生物技术产业化发展及其对人才的迫切需求,经教育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在部分高等院校建立了“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为加强对“基地”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有效开展“基地”建设的探索、交流与合作,保证“基地”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建指委”),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建指委”是在教育部领导下的专家组织,执行“基地”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导评估及咨询服务任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建指委”成员由教育部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管理部门和企业中聘请。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第四条 “建指委”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