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2003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3]162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有关高校建立“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教高[2002]9号)的文件精神,“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的评价检查工作实行年检制。为促进“基地” 积极发展、开拓创新和规范管理,鼓励“基地”在各方面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我司决定开展“基地”2003年度的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基地”2003年度年检工作由我司统一规划部署,委托“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年检方式包括自评和实地检查,以自评为主,以个别抽查的方式进行实地检查。今年接受实地检查的“基地”点学校是: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3.年检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暂缓通过”。年检结论作为国家对“基地”点政策支持的依据。
请有关高校参照《“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年度检查实施方案》(见附件)认真进行自评工作,并于2003年12月15日前将年检自评报告(一式十份)及其电子文档,报送“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联系人如下:
“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方 瑾,电话:010-62207747,Email: Fang.bio@163.com ;
教育部高教司农林医药处:
范 唯、刘春江,电话:010-66096378、66096767,
Email: fanw@moe.edu.cn , lcji@public.wh.hb.cn .
附件: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年度检查实施方案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OO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年度检查实施方案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年度检查实施方案》是在广泛征求“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及办公室成员、各高校“基地”点负责人、有关教师、有关管理和教育专家等人的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基地”建设年度检查工作将严格按照此年检方案具体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