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研修时间和形式
研修时间为6个月。
此次研修采取分散自学、集中脱产学习和赴香港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学习和赴港考察之后,承办学校要帮助每个学员联系工作实际选择和确定论文题目,并指导他们在研修班结业前完成论文撰写。
五、考核与结业
高级研修班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检查学员的课程学习进度和出勤情况;结业考核以提交论文、专家评阅或组织答辩的形式进行。
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承办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格式的《职业技术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六、研修班组织与安排
1.承办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
各省市区可在这三所学校中自主选择一所或几所承担本地区骨干校长的研修任务。
2.集中学习时间:10月底至11月底,时间为两周。
赴港考察时间:11月底到12月底,时间为一周。
具体开班时间和课程、考察安排由承办学校另行通知。
3.报名办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请按照本通知要求,推荐2-3名校长,填写职业技术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一份报教育部职成教司师资处审核备案,一份交承办学校。具体学员名单,由承办学校最终确定。
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5日。
4.培训费用:研修班的讲课费、资料费、学员食宿补贴等培训费用由学员所在学校或学校主管单位解决。
5.联系方式:
(1)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师资处
联系人:刘宏杰
地 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 编:100816
电 话:010-66097046
传 真:010-66097233
E-mail:liuhj@moe.edu.cn
(2)北京师范大学教师培训学院
联系人:栾少波 周钧
地 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教育楼
邮 编:100875
电 话:010-62207939;62202019
传 真:010-6220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