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592所普通高等学校行进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教高厅[200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我部决定建立5年为一周期的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根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所报评估工作计划,并经与有关部门(单位)协商后确定:近5年内分期分批对北京大学等 592所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各校评估时间安排详见附件)。评估工作按照我部有关要求进行。
我部拟于每年初举办被评估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研讨班。研讨班将学习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交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介绍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情况和经验,研讨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估的有关问题。参加人员主要为当年被评估学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和有关专家。
2004年研讨班的具体安排及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等另行通知。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通知所属被评估学校。
附件: 2003年-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估学校名单及其时间安排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2003年-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估学校名单及其时间安排
地区
| 被评估学校数
| 2003年被评估学校
| 2004年被评估学校
| 2005年被评估学校
| 2006年被评估学校
| 2007年被评估学校
|
上半年
| 下半年
|
北京
| 53
| 北京工业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北京邮电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
| 北京农学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北方工业大学
| 北京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华女子学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首都体育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石油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广播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
北京物资学院
|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外交学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机械工业学院
北京信息工程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
天津
| 18
|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财经学院
|
| 天津外国语学院
天津中医学院
| 天津师范大学
中国民用航空学院
天津理工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天津商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天津农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