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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592所普通高等学校行进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地区

被评估学校数

2003年被评估学校

2004年被评估学校

2005年被评估学校

2006年被评估学校

2007年被评估学校

上半年

下半年

吉林

21

东北电力学院

 

长春工业大学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长春理工大学

长春工程学院

通化师范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北华大学

长春大学

吉林大学

吉林艺术学院

吉林体育学院

长春中医学院

吉林化工学院

长春税务学院

白城师范学院

延边大学

吉林农业大学

长春师范学院

黑龙江

21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大庆石油学院

哈尔滨体育学院

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科技学院

齐齐哈尔医学院

牡丹江医学院

黑龙江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

黑龙江工程学院

哈尔滨学院

牡丹江师范学院

上海

23

上海大学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水产大学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海运学院

同济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

复旦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电力学院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华东政法学院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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