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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2003年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五、“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要参加2003年年报年检工作。中央电大也应按要求结合试点项目的特点,制定面向电大系统年报年检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印发)。

  六、我部将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2003年年报年检工作,通过“高等学校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平台”实现年报年检的网上申报、自动统计分析、网上评审。高等学校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是一套基于互联网,面向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学校三个层次的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各试点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我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系统平台的使用与管理(使用要求与培训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七、2003年度年报数据统计起始日期为2003年1月1日,截止日期为2003年12月31日。各试点学校年报和自查总结须于2004年4月30日前通过系统平台报送我部(具体报送方法见附件四),同时将年报和自查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我部高等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和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逾期不报的学校将视为拒绝参加年报年检工作。

  请各试点学校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本校负责年报年检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等)报我部高等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邮编:100816,联系人:范新民、刘英,电话:010-66096266;传真:010-66020758;电子信箱:dce@moe.edu.cn)

  附件:

  1、 2003年度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年报年检工作的实施意见

  2、 2003年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自查要点

  3、 2003年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基本情况统计表(略)

  4、 2003年报年检电子数据报送方法

教育部办公厅

二○○四年三月一日

  附件1:
2003年度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
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年报
年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规范教育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以下简称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的办学行为,加强对网络教育的质量监控,促进网络教育健康、快速、有序的发展,我部从2001年度开始对试点学校的网络教育学院实行了年报年检制度。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8号)文件精神,根据200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情况,现提出2003年度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年报年检工作(以下简称年报年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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