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新调整认定的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职成厅[200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我部在2003年各地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各地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方针,认真组织了本地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评审、推荐工作。经专家评审后,提出了新调整认定的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议名单。经研究,现决定批准北京市商贸学校等1076所学校为新调整认定的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并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为进一步加强骨干示范性学校建设,现就做好今后有关调整认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此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尚未进行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严格按照我部有关开展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的要求和程序,组织好第二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评审和推荐工作,于2004年10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
二、从2005年开始,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将逐步常规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10月份组织对本区域内新申报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评审并向我部推荐,对已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中办学层次发生变化和办学水平下滑、不再具备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条件的学校提出调整建议并报我部,我部将每年公布一次调整认定情况。今后,我部将研究制订建设国际一流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标准及评估办法,开展建设一批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各地要严格控制中等职业学校升格。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北京市(30所)
北京商贸学校
北京市建筑材料工业学校
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
北京市交通学校
北京市化工学校
北京二轻工业学校
北京市八一农业机械化学校
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
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
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
北京市海淀区外语电子职业高中
北京市财经学校
北京市东城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北京市外事服务职业高中
北京市实用美术职业学校
北京市宣武区第一职业学校
北京市宣武区第二职业学校
北京市求实职业学校
北京市劲松职业高中
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北京现代职业学校
北京市黄庄职业高中
北京市大兴区第一职业学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北京市计算机工业学校
北京市电子工业学校
北京市商业学校
北京市供销学校
延庆县第一职业学校
天津市(37所)
天津市铁路工程学校
天津市城市经济与管理学校
天津市工业学校
天津市南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
天津市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塘沽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天津市大港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统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静海县成人与职业教育中心
天津市立达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武清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渤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宝坻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
天津市艺术学校
天津市宝坻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