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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关于2004年上半年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结果的通知

  专家组遵照评估方案要求的方式和程序,认真、负责地对学校进行了考察,完成了评估工作任务,并在评估过程中加深了对职业技术教育和学校的认识与了解。现将评估结论建议和有关意见报告如下:
  一、本次评估结论的建议
  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申报的专业,达到“评估方案”基本要求,建议予以通过。
  2.其他4所学校申报的专业距“评估方案”的基本要求尚有差距,鉴于此次为试评估,建议给予暂缓通过。并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1)在办学思想、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等方面,迅速完成从普通中专教育向高等教育的转变;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人员数量、提高业务素质、改善学历结构,尤其是加强对临床课教师临床实践能力的培训;
  (3)建立健全教学体系,尤其是在附属医院建立健全临床教学体系,成立临床教学管理机构,设立临床教学组织(教研室),制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4)加强附属医院和非直接领导属附属医院的建设,其教学病床数量必须达到生均0.5张以上;
  (5)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二、被评学校现状及其共同特点
  1.五所职业技术学院都是在中等卫校基础上建立的,举办高等教育时间较短,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时间最长,也仅有5年。其他4所学校办学时间为1--3年不等。举办高等教育起点低、历史短是其突出特点。
  2. 这些学校在中等卫生教育方面具有较长的办学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同时中等卫生教育观念和办学模式惯性强大。因此,他们设计的高等医学专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基本上是卫校培养方案的改进版,带有深厚浓重的普通中专教育的痕迹。引入现代高等教育观念,从中等专业教育向高等医学教育转型是其必由之路。
  3. 高等医学专科教育理念不清晰,导致培养目标、人才类型、就业岗位、分配去向不明确,本科、大专、中专界限划分不清,区域规划与实际需要是否符合不了解。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和教师都需要转变观念,加强对高等医学教育规律及特点的认识。
  4.他们都有附属医院和临床教师,但又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附属医院和临床教师。除l所学校有附属医院,另4所学校所有的只是非直接领导的附属医院,医院对教学、科研、医疗的关系难以有正确的理解。各附属医院没有临床教学管理机构和临床教学组织(临床教研室),也不承担全过程的临床教学;临床教师不在临床(附属医院)而在学校,仅用部分时间(课余或假期)到临床。临床教学缺乏体制上的保障,临床教师数量不足、缺少临床实践,医学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5.教师队伍绝对数量不足,甚至1-2个人组成一个教研室;教师中有研究生学历的数量很少,具备高级教学职务的人数偏少;教师的中等专业教育观念浓重,高等教育理念尚未确立。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素质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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