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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海学会关于开展“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的通知

  帐号:0200083309022100828
  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长安支行建国门内大街分理处。
  五、联系人: 郭琦贵; 电话:010-65293154; 传真:010-65261148;
  电子邮件:b25@cast.org.cn。
  附件:一、《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二、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略)
     三、《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略)
     四、“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项目评价简表(略)

                         二00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一: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奖励航海领域(包括:交通、海军、海洋、渔业)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成果或做出贡献的个人、组织,以促进航海科技进步,加快航海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学技术部颁发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以“国科奖字第05号”公告,批准中国航海学会设立“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工作,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航海发展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中国航海领域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三条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和对象:为航海领域决策和
  管理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与方法的软科学研究;应用于航海领域现代化建设的优秀科研成果、标准化和科技情报研究成果;在航海领域的技术改造,重大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输、安全生产中推广、采用,消化、吸收国内外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中作出突出成绩或有所创新、发展的个人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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