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出入境人员
卫生检疫查验操作规程》的通知
(2002年6月11日 国质检卫[2002]15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现将《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查验操作规程》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
附件: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查验操作规程
附件: 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查验操作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口岸卫生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方便正常往来,更好地为出入境人员服务,保护人体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一、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现场的设置
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现场要设置卫生检疫宣传栏(柜或台)和告示板,具体内容如下:
(一)入境现场宣传栏(柜或台)和告示板或电子显示屏的内容(中英文对照)。
1.《中国入境检验检疫须知》;
2.WHO公布的检疫传染病疫区以及其他传染病疫情暴发信息;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中有关黄热病的卫生检疫要求;
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卫生检疫的公告。
(二)出境现场宣传栏(柜或台)和告示板或电子显示屏的内容(中英文对照)。
1.《中国入境检验检疫须知》等出境人员须知信息;
2.WHO公布的检疫传染病疫区及国际传染病疫情通报;
3.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卫生检疫的公告;
4.WHO和有关国家对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要求及推荐用药。
二、入境人员卫生检疫查验
(一)准备工作。
1.检疫人员应于入境人员到达前15分钟进入工作岗位;
2.检疫人员应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与登机 (轮或车)检疫人员取得联系,了解入境人员的人数、健康状况,以及是否已填写“入境检疫申明卡”等情况;
3.检疫现场应准备足够数量的空白“入境检疫申明卡”,以供入境人员现场填写;
4.检疫人员应准备好医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测所需的各种器具、材料,以及流行病学调查单证表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