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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的通知

  (四)船舶发生所有权转让(或经营权变更)办理营运证注销手续的,原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将《营运证注销证明书》原件转交新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新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持该证书及相关船舶资料向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申领新的《船舶营运证》。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在签发新的《船舶营运证》的同时,应收存该《营运证注销证明书》原件。
  三、加强对《船舶营运证》注销工作的管理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船舶营运证注销工作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严格对核发《营运证注销证明书》的管理,严禁签发与事实不符的证书。
  要把加强对《船舶营运证》注销管理同《船舶营运证》核发结合起来,船舶在国内发生所有权转让(或经营权变更)办理新《船舶营运证》时,相关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营运证注销证明书》,无此证书的,一律不得办理新的《船舶营运证》。
  要加强对船舶强制报废的监管,对已达到强制报废船龄而未按《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规定办理营运证注销手续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要依法予以处罚。要通过办理《船舶营运证》注销手续,及时准确地掌握强制报废船舶的信息。
  四、营运证注销证明书的填写
  《营运证注销证明书》(样式见附件二)由我部统一印制,有关内容按原《船舶营运证》的记载填写。
  附件:一、《船舶营运证注销申请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样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00二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一         船舶营运证注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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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地址  │             ┃
┠───────┼───────────┼────┴─┬───────────┨
┃船 名    │           │营运证编号 │           ┃
┠───────┼─────┬─────┼──────┼──────┬────┨
┃船籍港    │     │船舶类型 │      │ 建成日期  │    ┃
┠───────┴─────┴─────┴──────┴──────┴────┨
┃船舶所有人   │                             ┃
┠────────┼─────────────────────────────┨
┃船舶经营人   │                             ┃
┠────────┼─────────────────────────────┨
┃营运证核定   │                             ┃
┃的经营范围   │                             ┃
┠────────┼─────────────────────────────┨
┃注销原因    │                             ┃
┠────────┴───────────┬─────────────────┨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
┃                    │                 ┃
┃                    │                 ┃
┃                    │                 ┃
┃                    │           签字:    ┃
┃   签字:              │          (盖章)   ┃
┃  (盖章)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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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级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          办理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处 │              ┃
┃                    │理 │              ┃
┃                    │意 │              ┃
┃                    │见 │              ┃
┃     签字:             │  │              ┃
┃                    │  │              ┃
┃    (盖章)             │  │              ┃
┃                    │  │       签字:     ┃
┃                    │  │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
┃                    │     《营运注销证明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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